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索要补偿多少
2013-07-17 09:49 点击量:2646 来源:未知
“工作一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当然社保也没有给我缴纳,所以我只好另找工作选择辞职,那么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索要赔偿吗,既然公司不遵守劳动法,我也要为自己争取补偿”网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索要补偿多少: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另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想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该网友已经工作了一年,可以要求补偿1个月工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与用人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最后人社局法规科提醒:
由于没签劳动合同,你应该收集在单位从业的一些证据:工作证、工作服、上班打卡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作相关记录等。建议大家多看看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