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签劳动合同 员工索赔双倍工资
2013-09-02 10:30 点击量:1948 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依照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有如此明确的规定下,童生将自己所在的公司告到仲裁委和法院,但其诉求未获支持,这让他十分不解,但律师详细解释后,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并于昨日决定息诉服判。
劳动合同晚签半年 员工索赔2倍工资
从2003年开始至离职时,童生在该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整整干了10年投资顾问。数一数他在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总共有7份。其中,有5份是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另外2份分别是3年期和2年期合同。
对于最后一份合同,童生说:“虽然它写明签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有效期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但实际签订日期是2011年7月1日。”今年1月中旬,公司以其业绩欠佳、懈怠顾客为由将童生辞退后,他向仲裁委递交申请,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2011年2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4.6万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2万元。
庭审中,该公司向仲裁委出具了童生业绩明显下滑的业绩考核数据,并举证证明其因在其他公司兼职、疏于本公司工作,以致顾客大量流失的相关证据材料。由此,该公司辩称其辞退童生事出有因、手续合法,不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该公司予以否认。该公司辩称,尽管签订时间晚于合同起始时间,但公司始终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童生相应的待遇,未侵犯其任何权益。因此,不同意向童生支付2倍工资差额。
事后补签持续多年 法院认定合同有效
仲裁裁决不支持童生的申诉请求后,他向法院递交诉状,提出了跟仲裁申请同样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该公司一贯疏于劳动合同管理,经常晚于职工入职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这种状况直到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仍未改变。
由于事后补签,即倒签劳动合同毕竟与正常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不同,且该行为不能改变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使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得不到劳动合同保护,故该公司应依《劳动合同法》第10条和第82条规定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
公司在庭审时辩称,该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补签的,是双方真实意见表示,是合法有效的。由于采取了倒签劳动合同形式,把童生等员工的真实入职时间列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起算时间,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故其在职期间的权益享受到了劳动合同充分保护。鉴于公司已经完全履行了劳动合同的义务,故无需支付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与童生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写明了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且该时间涵盖了童生在职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故依法应认定上述期间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童生要求该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倒签合同存在不足 事后追认利于员工
童生不服上述法院判决,想继续上诉讨回公道。但接受其咨询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李果律师认为,从字面意思讲童生的要求和理由是充分的,但从立法宗旨、法理以及现实看,法院的判决也有很强的说理性,完全能够以理服人。
李律师说,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倒签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仍需支付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常常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在补签时又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用延长了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已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究竟需不需要按实际签订合同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呢?
从倒签后的劳动合同的字面意思看,用人单位虽然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最终在签字时将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应视为双方自始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应当是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主要理由之一。
李律师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对双方曾经存在的无劳动合同约束状态的最好救济,可以认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反之,既对用人单位不公平,又不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试想,如果双方系因某些条款存在争议而进行协商,在无意间拖过了法定期限,在此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很可能造成用人单位对法定期限内无法协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律予以解雇,这在整体上不利于劳动者的就业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另外,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劳动者在倒签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其放弃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2倍工资的权利,现再支持这样的请求等于是变相鼓励不诚信的行为。当然,这也会促使相同情况下的劳资双方无需将劳动者之前的工作期限写入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加不利。
综上,在双方均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除非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该劳动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否则,应视为双方自始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记者 赵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