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让我们打破沉默 唤醒“沉默的大多数”
2013-05-08 11:06 点击量:2192 来源:未知
面对社会上层出不穷、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人们往往将舆论批评的矛头指向监管部门。而具体到游荡在自己身边的假劣食品制售现象,人们却往往忍气吞声、听之任之。
对此,部分一线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呼吁,要迅速动员社会力量,发挥每个社会成员、每个民间机构特别是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改善公众参与的司法环境,建立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这样,食品安全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
“多数沉默”严重影响食品安全问题解决
在湖南株洲市,根据巡查线索,市质监局怀疑有人使用劣质原料制造所谓的“精炼猪油”。质监局食安科科长朱悦先等执法人员“大海捞针”,逐渐将目标缩小到市内的一个城中村。
进了村,朱悦先等人虽已嗅到了刺鼻的臭气,但面对鳞次栉比的居民楼,黑作坊仍然难以寻觅。执法人员逢人便问,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其中,一位老者欲言又止。
朱悦先与他再三沟通,希望他能打消顾虑。老者迟疑许久,提出朱必须赌咒发誓:如果提供线索给他带来后患,朱要为他个人和家庭承担全部后果!
朱悦先照办后,老者才一番耳语,指认了黑作坊具体所在。
“黑作坊生产环境臭气熏天,闹得一条街都苍蝇横飞、鼠虫乱窜,排出的废水污染了一条水渠。周边众多住户,居然忍气吞声,黑作坊主反倒趾高气扬。”执法人员心头掠过一丝沉重。
这件事揭示出,公众参与的缺位仍是我国食品安全执法领域的一大“软肋”,当前这一问题已严重制约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以中等城市为例,质监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20人左右,而有牌有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有数十至上百家,证照不全或者无牌无证的小作坊,则多如牛毛。一年到头监管执法屡屡有“漏网之鱼”。这种局面,负责监管流通领域、餐饮行业等的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同样面对。监管执法,实际上很大程度上依赖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
半月谈记者走访湖南、河南、湖北三省,听到不少基层监管人员倒“苦水”:在农村,田间地头的农产品,要确保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很难管;在城市,食品小作坊、小门店“一个炉子一口锅,几把椅子一张桌”——很难罚;藏身民宅的小作坊主因为缴纳租金,与房东或当地“实力人物”结成利益关系,跟监管人员“打游击”——很难抓。
湖南一位区县政府工作人员说,那种单靠强化政府监管就能搞好食品安全的观点,是“权力万能错觉”。本质上,食品安全监管是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没有群众积极参与就难以标本兼治,“沉默的大多数”亟待打破沉默,积极参与。
制度设计要鼓励公众“站出来”
来自湖南省边远山区的两名女工,替一家食品加工厂打工,被要求用“香蕉水”(乙酸异戊酯,一种毒性较大的化学品)涂改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工作持续了数天,一心只想挣点工资的女工,与厂方倒也相安无事。但由于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女工的手不慎遭“香蕉水”严重腐蚀。女工后因医药费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感到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这才选择了举报。
专家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从动员更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着眼,应该就举报行为的利益平衡与调整,作出制度性安排。
近期,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记者了解到,湖南长沙县从2010年开始出台制度,由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门针对贩运销售病死猪肉等食品安全问题,实施悬赏打击。长沙县食安办常务副主任李刚介绍,从“百万巨奖”悬赏征集食安线索实施的情况看,一方面,2010年长沙县食安办通过悬赏举报热线电话,查获了多起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另一方面,2010年按理应该兑现奖金20多万元,但实际上只兑现了4万多元奖金。此外,多个案子有人举报,却无人领奖。
分析人士指出,受财政资金支出手续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或者监管部门向举报人发放奖金,需要填表并经过受理单位、主管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地方领导审批。而在一个基层“熟人社会”,举报人往往担心走漏风声、遭到打击报复不敢领奖。为此,举报鼓励机制应该完善保密程序。
法律人士建议,对于社会上一些“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人”通过发现、举报假劣食品商品求偿来获取收入,应通过司法制度设计为其提供应有保护。湖南法官马贤兴指出,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被排除适用于求偿,对“故意欺诈消费者”的认定也过于严苛,因此,消费者对惩罚性赔偿的主张得到法律支持存在信心不足。
建设性的“第三方”不能缺位
当前,食品安全亟待社会力量参与,但本应发挥食品安全“自律、他律”作用的一些行业协会组织,却热衷于靠组织培训、论坛等牟利,公信力很弱,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作用甚小,在行业内也起不到应有的内部监管功能。
就此,有专家认为,改革的重点是要引导社会自下而上地组织起新型的行业组织。行业组织要致力于整体提升协会会员良好的生产操作规范,要确立本行业关于应对产品召回、污染或其他危机的管理条例,要有计划地提升成员整体管理水平,提供有效的教育和培训,能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标准化生产,推广各项适用的先进技术。只有在行业体系内形成互相监督的机制,树立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的商业道德观念,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格局,城乡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教授主持的一项研究课题提出,未来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力量,还应包括与企业、政府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该课题建议,国家应该允许私营机构开展像质量认证、质量检测等工作。政府可让计量部门、公证部门对私营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证,通过认可后就可以授权其完成政府所委托的检测任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可追究其失职责任。
这一举措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政府部门从相关检测、认证等事务中解脱出来,与企业脱离“收费检验认证”的利益关系和风险“捆绑”关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政府监管受到的羁绊会相对减少,执行力、公信力会相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