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南开、武大三所名校谈在闽招生政策
2013-06-24 08:44 点击量:1871 来源:未知
昨日,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三所名校招办主任做客本报“招办主任访谈”,分别就本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新政策、学校特色专业等作出解答。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数增加
北京大学福建招生组副组长吴杰伟昨日做客“招办主任访谈”。吴杰伟介绍,今年北大计划在闽招生共计62人,今年校本部理科招生计划构成上略有变化,医学部的招生人数增加较多,而且若今年福建生源质量好,北大还会考虑适量扩招。
吴杰伟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如果有同学对北大的某个专业很有兴趣,但今年北大没有在福建投放这个专业的计划,学生仍可向招生组老师表达自己的意愿,招生组会酌情考虑报请学校增加相应的专业计划。
问:学校今年招生的新政策有哪些?
吴:1.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从2009年起,医学部达到校本部理科提档线的学生可申请转往校本部,校本部学生也可以申请转到医学部就读。具体参照北京大学转系转专业政策执行。
2.北大2013年在福建的调档比例基本控制在1∶1.05左右,最终视生源情况而定。原则上不退档。
3.今年增设新兴前沿学科。元培计划实验班的学生可以选择新成立的两个专业:“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专业、“古生物学”专业,另外,“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生物信息学”等也即将成为元培学院跨学科专业建设的选项。
问:学校招生办的联系方式?吴:北大招生组在闽招生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6月24日—6月30日开通):
北大招生组负责人:郑老师 18859110258;
北大医学部招生组负责人:马老师 15313528191;
福州、宁德地区分负责人:吴老师 13805083539;
泉州地区分负责人:粘老师 15905051922;
厦门地区分负责人:黄老师 13600933429;
福州招生咨询总部:
电话:0591-88522700(文科专线)、0591-88522790(理科专线),地址:闽江饭店(福州市五四路130号)。
也可通过北大招生网www.gotopku.cn与本校联系,或联系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407。
南开大学:我省计划招生57人
南开大学福建招生组杨培林昨日做客“招办主任访谈”。杨培林介绍,今年南开大学在闽招生计划57人(比去年少1人),其中文科18人、理工科39人。此外,去年南开大学招生的理工科类的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今年更名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该专业是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合作办学。杨培林说,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以两校光学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光学信息技术科学”和“光电信息技术科学”两个重点实验室为学科依托,是国家“211工程”和“985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学科。而去年在福建招生的理工科类的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今年停招。
问:学校2013年录取规则有哪些?
杨:南开大学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问:考生录取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杨:南开大学允许学生入学之后调整专业,转专业时间一般定在大一下学期。除金融学、金融工程、数学类和会计学(国际会计)四个专业不允许转入以外,其他各个专业限定的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年级人数的10%。虽然金融学、金融工程、数学类和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不允许学生转入,但经济学院和数学院专门为金融学和数学专业开设了双学位班。工商管理类中包含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可以申请转入。
问:学校招生办的联系方式?
杨:考生可联系南开大学福建招生组组长杨老师:15080472257;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nankaidaxue(南开大学本科生招办);
E-mail:zhshb@nankai.edu.cn。
武汉大学:全面认可加分政策
武汉大学福建招生组负责人陈风昨日做客“招办主任访谈”。陈风介绍,今年武汉大学招生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对各省优录加分政策使用上的调整。陈风说,对优录加分政策的处理,以前采取学校录取时认可,分专业录取时不认可的政策,今年将全面认可,也就是说,武汉大学不仅在投档录取时认可各省的加分政策,而且在分专业时也予以认可。
问:学校今年在闽的招生计划怎样?
陈:2013年招生计划144人,2012年招生计划164人。
问:学校2013年录取规则有哪些?
陈: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问:考生在录取后,是否可以转专业呢?
陈: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国防生、艺术类、外语类保送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