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我国义务教育尚存四大不均衡
2013-12-24 09:28 点击量:4330 来源:京华时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义务教育在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仍存在不均衡等问题,并针对一系列教育问题提出了建议。
1、热点难点问题阻碍教育均衡
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依然阻碍着教育均衡的实现。报告指出,从城乡看,农村教育仍是短板。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发展的差距带来教育投入的差距。2011年普通小学、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最高省份超出最低省份9倍左右。
从学校看,不同学校间水平相差较大。社会公认的重点学校长期积累的名牌效应仍然存在,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显著。从群体看,特殊群体教育保障水平还不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还没有全部纳入输入地的财政保障和教育发展规划,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困难。特殊教育仍是薄弱环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低于普通儿童。
■建议
报告建议,结合城镇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办学标准。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研究确定学校规模,指导地方制定适合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办学标准。科学调整学校布局。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下决心治理大中城市择校、乱收费现象。
2、实施素质教育面临诸多挑战
报告认为,实施素质教育面临诸多挑战。各级政府虽然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但中高考升学压力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因素依然发挥着影响。由于场地、设备缺乏和师资短缺等原因,一些学校难以开齐开足课程;学生学习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
报告强调,这些问题如不切实解决,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建议
报告建议,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亟须加强
报告指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几方面问题。一是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管理机制仍需完善。在生源分散的山区、边远地区学校,如果按照生师比核定教职工数量,无法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二是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学科结构不匹配,很多农村中小学缺少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及信息技术教师。年龄结构失衡,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多年未补充年轻的新教师,教师老龄化问题严重。三是边远艰苦地区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优秀教师派不进、留不住。四是一些地区还存在低薪聘用代课教师的现象。
■建议
尽快出台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切实保证农村学校需求。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逐步提高边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助津贴标准。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和培养机制。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使校长教师能够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有序流动,从而达到解决择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
4、欠发达地区初中辍学率较高
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初中辍学率较高,有的地区超过10%。报告认为,辍学的主要原因有:极少数是因贫辍学;多数是学生随家长工作地区变化而流动,未能及时转学;一些地区在学校布局调整后,低年级学生因上学路途远而辍学;再就是一些学生家长认为继续让子女读书升学不如早务工赚钱;一些学校教学水平低,学生因厌学而辍学。还有一种“隐性辍学”,学生经常旷课,虽有学籍却不在学校上学,仅仅是在时间上度过了九年。
■建议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意识。一要强调保证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职责。督促地方政府要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这是保证义务教育法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二要强调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对没有尽到责任的家长,要督促改正。三要强调学校和社会的责任,为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