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没领到可投诉
2013-08-09 09:41 点击量:1153 来源:台海网
据海西晨报(微博)报道(记者 吴斯婷)从今年7月起,福建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您领7月的工资时,拿到的高温津贴就应该是这个数了,如果不对,可以向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高温津贴有变化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等多部门下发的通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7月1日起,福建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由于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今年5月、6月的高温津贴仍然按照原标准支付,即每人每天按8元—10元标准发放。
没领到可投诉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认真排查,着重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等各项法律法规。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福建省的统一布置,厦门已经开始检查有关情况。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郑瑞强告诉记者,高温津贴支付情况也是检查项目之一。
如果您是高温津贴发放对象,可以留意一下您领到的高温津贴够不够,如果不够,或者您所在的企业没有发高温津贴,您可以拨打5110656投诉。郑瑞强表示,他们接到投诉以后都会尽快处理,并督促用人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