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为职工维权指明方向
2013-10-22 10:53 点击量:899 来源:劳动午报
范云春:朝阳区亚运村街道总工会副主席
听完工会十六大工作报告,个人感觉非常振奋。在会议之前,我也针对工会维权工作的发展问题做了不少思考。
报告中提出,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我觉得这一说法对我们基层工会的工作有着非常强的指导意义。也就是要求我们在之后的维权工作中要一切依据工会法来工作,将我们的工作疏导向了规范化、理念化、科学化、法律化的道路。可以说是为我们的维权工作定了调子、点了方向、指了路子,确定了一条鲜明的发展方向。
通过这一点,我个人感觉,我们之后的维权工作,一定要将工会法作为最重要的评判、工作基础。但是要想做好依法科学维权,仅仅工会干部知法懂法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帮助职工去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及熟悉维权的知识。举个例子,如果职工不懂法,那么便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他的职业生涯就有可能一直得不到维护。所以,我觉得依法科学维权的第一步,便是要帮助职工懂法。
而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报告中曾提到,把企业建设成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其实我觉得这一提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毕竟,“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只有企职双方的双稳定,才能达到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目的。工资集体协商便是实现此目的的重要抓手之一。
而且,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许多非公企业所想的“只升不降”的机制,而是一个弹性机制。良性上涨、良性下降,是根据市场大环境、企业增创效益的多少来决定上涨或下降的机制。所以我认为,我们工会方,还应继续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力度,让大部分企业职工都能够明白这一点。
(本报记者 郭北溟 白莹/文 周世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