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罹难农民工讨赔偿
2013-10-31 11:53 点击量:1343 来源:中工网——《劳动者报》
今年7月的一个上午,周至县秦岭山区的十几名农户,走进了周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通过了解得知,这些村民是为了帮助该村在外务工的朱某讨要个说法。
黑煤窑打工死亡无人管据朱某的妻子说,丈夫是在2013年6月前往了陕北榆林一家私人煤矿打工的,“真是太倒霉了,刚去一月,我家老朱在矿井采煤时被一块突然掉下的巨大矿石砸倒了。事发后老朱被送往医院抢救,可由于伤势过重,最终没能抢救过来。他走了,我这一家老小可咋办呀!”
周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接案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朱某的家属一直无法和矿场达成一致,所以尸体至今无法安葬。”从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如果此事始终不能达成和解,那朱某一家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解决,“走程序太耗时间,仅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就需要几个月,而且去法院光诉讼费就需数千元,她们根本无法承担。”
法援人员苦找证据获赔偿面对无助的朱某一家,周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荣福决定简化受理审查手续,亲自带队北上与矿方进行交涉,帮助朱某家人争取最大的赔偿。
但由于煤窑并未在当地的煤矿管理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登记备案,属于当地的黑煤窑,并且又没有具体的名称,所以他们始终难以查询到具体地址。张荣福等人只能在矿区周边的村子向附近的村民了解情况,还悄悄混入煤窑民工居住的工棚寻找目击证人。起初目击民工怕事闭口不谈,张荣福只能是对民工进行讲法律、讲政策,用情感化他们,在不懈努力下目击证人才讲出了案件实情。
成功获取了相关证言后,张荣福等人又前往了抢救的医院和存放尸体的殡仪馆进行调查,在拿到了朱某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有力证据后,张荣福又马不停蹄的与煤矿方承包人开始了正面交涉。最终和承包人进行了6轮艰苦的谈判协商后,承包方才在事实和法律的强压下,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类赔偿款50万元。 (本报记者 唐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