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庭法官跨省帮伤残农民工维权
2013-11-29 10:45 点击量:893 来源: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11月25日上午,十几名群众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汝州市陵头镇社会法庭。农民工杨三利握着社会法官李振松的手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俺可真不知道该咋办。有社会法庭撑腰,今后俺们再出去干活就有底气了。”
今年3月,在江苏常熟建筑工地打工的杨三利,在塔吊下卸货时右手无名指被夹断。当时,工头让工友陪伴他到医院进行了包扎处理,并宽慰他说:“你这是工伤,只管休息,工资照发。”可杨三利休息不到一个月,绷带还没去,工头就通知他去工地上班,否则扣工资。没办法,杨三利就带伤到了工地,因不停地用力和触碰,5天后手指肿痛无法工作,又休息了一星期,被工头再次通知上班,工头仍以扣工资相威胁。这样反复了几次,三利因手指肿痛,无法上班,就再次找工头协商,谁知工头完全翻了脸:“你来就是干活的,不能干就滚蛋!”万般无奈的他带着伤残的右手回到了家。
在家休息期间,看着贫穷潦倒的家,再看看残疾的手指,三利感到了绝望。这时有亲友出主意让他到社会法庭求助。11月19日,他来到陵头镇社会法庭,向当天值班的社会法官李振松讲述了事情的缘由,李振松当即答复:“放心,只要有理,这事我们管定了。”
11月21日,几位社会法官和当事人来到常熟工地,找到了工头,刚讲明来由,就被工头的一句“你们想去哪里鉴定就去哪里鉴定,想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给顶回了。他们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求助,在当地劳动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再次见面会谈,经过几个小时的拉锯式谈判,最终达成赔偿3.2万元和补发工资的协议,约定第二天交款。可是,第二天见面后对方只给5000元现金,其余的打欠条。李振松等法官找到包工头所在的建筑总公司,又是一番理论、谈判。到第4天,这个伤残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