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上班族的“年假”?
2013-12-31 11:04 点击量:3200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尽管职工工作满1年就可享受年假,但据不完全调查显示,只有约50%的人不同程度地享受了带薪休假——
谁动了上班族的“年假”?
“今年即将过去,大家的年假都休了吗?”
一到年末,“年假”就成为热点话题。一项不完全调查显示,自2008年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来,虽然历经6年,也只有50%的人不同程度地享受了带薪年休假。近日,记者对部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上班人员进行调查发现,不同单位人员对年假持不同态度,平日工作繁忙的白领们盼着休假,也有部分单位员工对年假“无所谓”。
按照《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应休未休1天,工资应按本人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很难落地。
部分单位 “ 带薪年假 ” 难以落实
对绝大多数在企业工作的上班族而言,带薪年假成为一种渴求。
“我们做IT的比较忙,平时休年假的概念比较淡薄。”陈磊在北京中关村某视频网站做后台开发。在这家民营企业里,“休年假一定得找工作相对空闲的时间”,不过对于经常加班的陈磊他们而言,一年中很难有不忙的时候,“竞争压力大,工作任务多,就没顾得上休年假了”。
年关将近,忙碌的白领们想起还有年假未休时,扎堆休假就出现了,可请假并不是都能被批准的。近日,在广东某企业工作的于洋向领导请求休年假就遭到了拒绝。领导称,最近想休年假的人太多,部门1/4的人请假,就不能正常运转了。
此外,与陈磊所在的公司一样,于洋所在单位的制度是,没休完的年假将过期清零。“这样一来,年假不就成了一纸空谈吗?”于洋有些无奈。
可是,按照《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假期,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而在采访中,许多受访者均表示对3倍补偿的事并不知情,休假补偿也被单位打了折扣。
尽管律师和人社部门都表示,如果有企业不按规定给职工休年假,职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实际上,因未休年假而投诉单位的现象少之又少。
吴飞是成都某外企的程序开发人员,他基本会采取“春节+年假”一起休的方式,“一般不会挪用年假,如果不休的话,还是会给3倍工资的”。《条例》规定,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北京某大型三资企业人力资源部的董佳告诉记者,该公司员工的年假可以计入下一年,尽量让员工都能休到年假,同时避免出现集中请假的现象。
不清楚年假制度的人不在少数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对于年假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不清楚年假制度的人不在少数。
工作刚两年的周凤是北京某出版社的员工,该出版社属于事业单位,她对年假表现得“无所谓”,“基本上是想休就能休的”。
“我在洛阳工作3年了,就没有想过休年假。”朱珍今年回到家乡所在的某县级市税务局工作,她对年假不太感兴趣,“单位大部分人都休了,可我觉得休假也没什么事做,再说不休上班也不辛苦。”不过,对于此前没休的年假,朱珍会得到一定的补贴。
而在北京某机关工作的刘姝早就休完了年假,“趁着国庆假期,顺便把年假也休了”。刘姝告诉记者,“年假不休就会作废,还不如找时间休了。”
“我都不知道我们单位有没有年假。”王蕊对于年假一词有些“茫然”,她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下属公司做行政工作。在公司3年,王蕊的印象中,“没有人说明,也没有人执行过年假,所以就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年假”。
不清楚年假机制的上班族并不在少数。在某门户网站“你的年假休了吗”话题投票中,有6000多名网友投票表示没有休年假,其中2700名网友更是投票表示“从来没听过什么是年假”。
据了解,2007年12月16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国务院通过并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来说,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满10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可以享受15天。由于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满1年的员工,只要把年假放在两个周末之间,就可以获得9天的休假,工作满20年的员工最多可以获23天的休假。